| RPI CSA MAILING
LIST REGULATION RULES |
| 1 |
List 的使用者是RPI CSA的成员(及家属)。尚未入校的新生及非RPI
CSA成员需向管理员申请加入。 |
| 2 |
List 的目的是为RPI CSA成员之间交换信息提供场所。不得在List上发任何与此宗旨无关,不友善,不健康,商业性,传销性,连锁性,或攻击性的邮件。 |
| 3 |
避免在List上争吵辩论,避免在List上讨论争议性话题(如政治性话题等)。此类话题可以转移到BBS上去讨论。 |
| 4 |
如果对他人发的List邮件存在异议,应直接与其本人及管理员联系,而不应将邮件发回到整个List上,给其他成员造成不必要的负担。 |
| 5 |
未经本人许可,不能在List上公布他人的个人信息(如电话,住址,个人之间的email内容等等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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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 |
List邮件的标题应该鲜明,以便其他成员可以选择性的阅读List邮件。 |
| 7 |
对于严重违反以上规则者,管理员有权将其从List中除名。(不排除重新加入的可能性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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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上次修改:2004.4 |